資訊搜索
資訊詳情
衛生部允許水蘇糖作為普通食品生產經營
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第17號公告 |
|
www.moh.gov.cn 2010-11-11 11:20:32 |
|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和《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》的規定,現批準雨生紅球藻、表沒食子兒茶素沒食子酸酯為新資源食品,允許水蘇糖作為普通食品生產經營,將費氏丙酸桿菌謝氏亞種列入我部于2010年4月印發的《可用于食品的菌種名單》(衛辦監督發〔2010〕65號)。以上食品的生產經營應當符合有關法律、法規、標準規定。 特此公告。 二○一○年十月二十九日 |